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的对象(5篇)

篇一: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的对象

  

  学校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

  二、组织党员和教职工认真研究、、和“,研究党的基本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

  三、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搞好党风廉正建设。

  五、做好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严抓入党质量关。

  六、定期检查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七、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XXX、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八、充分调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知识分子政策,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经支委会决议,班子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篇二: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的对象

  

  姜山镇泰光小学党支部

  工作制度汇编

  二0一八年

  目

  录

  1.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2.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3.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4.

  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5.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6.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7.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9.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0.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1.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2.

  党费收缴制度

  13.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4.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

  15.

  民主生活会制度

  16.

  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7.

  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制度

  18.

  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

  19.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

  党内激励

  关怀

  帮帮扶制度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定期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及时将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检查工作计划和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总结年度党组织工作总结、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注意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和行政领导沟通协调。

  四、负责定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党建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负责与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支部委员会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和对党员目标管理考核。

  四、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1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组织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经验。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保证学习质量。

  三、通过会议、研讨、宣传版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协助书记开展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党员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违纪案件。

  二、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廉政从教的思想。

  三、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党员申斥、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具体工作,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完成教育局党委布置的学习任务。

  二、坚持双周半天学习制度,学习日可串不可占,特殊情况学习日时间可减少。

  三、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分散与集中,自学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用不定期考试、汇报学习心得等形式推动和促进学习。

  四、政治理论学习要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支部有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

  五、对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因事和公出不能加强集中学习的,要事先请假并自觉补课。

  六、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之中,考学、考绩有机结合,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党课。

  二、党小组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先进党员的事迹,交流工作经验,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委员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党建工作新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和要求,研究部署工作。党员大会的3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讨论通过单位党组织学期工作计划,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部署党的有关工作。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党的知识学习和教育。

  三、为保证“三会一课”的效果,要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形式灵活。要做好活动记载,加强指导和检查,保证时间,保证人员,保证质量。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每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民主评议党员要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具体要求。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针是:坚持正面教育,坚持自我教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标准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有所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党员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4生观、价值观。

  3、党员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4、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党员是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五、民主评议党员要因人而异,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对优秀共产党员要进行表彰、宣传;对发挥先进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每年要对党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于每年的1月中旬前报区教育局党委工作部。

  二、学校党支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建立考核目标,在考核目标的制定上要充分坚持党员标准的先进性;考核目标的现实性;坚持以“硬性指标”为主,避免模糊语言。

  三、在制定党员考核目标的同时,要制定出严密、准确的目标考核标准,明确目标的数量要求,质量标准,使党员明确目标和考核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努力去达到目标。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要简明清晰,易于操作。

  四、考核办法可采取党员对自己的工作实绩进行自我鉴定,然后民主评议,党小组、党支部在党员自我鉴定、民主评议的基本上分别做出考核结论。

  五、党员目标考核要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机结合,考核的结果要与5评优、晋职、奖金挂钩,考核结果要填入考核表中,存入党员档案。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党小组,每名党员至少联系两名群众。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是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和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二是传经带路,党员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联系群众。三是和联系群众互动式研讨,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提高业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四是排忧解难,为联系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员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

  四、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认真考核,不断完善,要发挥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渠道,通过党员的先锋作用,带动和影响群众一道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做到有计划、有组织、严肃认真。

  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要把有入党愿望,政治上要求进步,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入党6积极分子及时发展为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把住发展党员的“入口关”,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注重做好教学一线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把思想品质优良、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为党组织增添生机与活力。

  四、要认真按照党的章程办事,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违反党章规定,采取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一、党员每半年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工作目标。

  二、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的工作表现和书面汇报材料,每半年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通过党员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学校工作以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于党员的正确意见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参加活动不主动、不积极、不认真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党支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党委批准。

  四、对调动工作的党员要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外出三个月以上的党员,开党员证明信;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开正式组织关系。

  五、要做好离退休(养)党员教育工作,建立党组织,有计划的组织学习,开展有益的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

  一、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必须亲自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

  二、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三、新党员的党费应以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日期开始交纳。原是共青团员的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可以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四、党员因公出差或因事外出、出境等,本人按月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可以允许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学校党支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党委批准。

  五、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报市教育局党委批准。

  六、要按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学校党支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十五日前将该季度单位党员的党费全额上缴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每学期召开1-2次支部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例会。

  二、党建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工作状况,交流工作,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布置工作任务。

  三、党建工作例会要精心准备,按时召开,主题明确,形式多样,讲求实效,重在解决实际问题。

  四、党建工作例会要突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到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

  一、正确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标准,及时把那些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申请入党的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要大力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宽严适当,不能保守。

  二、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推荐、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要指定专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三、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如党日活动,听党课和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会,党员大会等。要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对一般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和当年发展对象要进行不同层次的培养工作。

  四、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要定期分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尽快成熟。

  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本人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要定期整顿积极分子队伍,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学校党支部领导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是:遵循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增进团结和凝聚力。

  四、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要灵活,如专题生活会,讲评式生活会,学先进找差距生活会、汇报式生活会、交流式生活会、议政式生活会、过党龄生日式生活会等。创造宽松的氛围,使党员干部、党员以轻松愉悦的心情,1畅所欲言。

  五、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人员要保证,学校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提前半个月报市教育局党委工作部,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报市教育局党委工作部同意。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要开高质量的会议,讲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党支部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六、民主生活会后10日内向区教育局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的书面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书记全面负责,党组织成员分工协作,并做好分管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党政工青齐抓共管。

  二、学校党支部每学期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每年对教职工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完善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帮助教职工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贡献。

  四、每年都要召开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11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制度

  一、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要纳入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要全面细致,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走过场。

  三、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要形成材料,作为组织掌握,不向党员个人公布。

  四、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党支部要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对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分析,要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

  一、离退休党员要根据人员数量、分布等情况单独成立党支部或编入在职党员的党支部中,并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支部正常活动。

  二、对长期在外地的离退休党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

  三、按照党费收缴办法,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因病或出差不能亲自交纳的,由他人代交。

  四、离退休党员要定期参加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畅谈学习体会,通过多种方式为教育发展出力献策,共商教育发展大计。

  五、支部要经常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艺体育活动,丰富离退休党12员的文化生活,使他们老有所乐。

  六、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年龄、经验、政治等多方面优势,通过举办讲座、报告等方式,使离退党员发挥余热,继续为党的教育事业做贡献。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办班、考试、学生转学、作息等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学校要开展的各种实验,必须是在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廉洁从教,严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严禁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包括推销教学辅助材料、教具等)。

  4、严格遵守学校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13党政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冶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政干部集体决定,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校务、党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7、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14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

  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

  4、加强集体备课,

  不断提高课堂教育质量。

  5、编撰教材讲义,为开展廉洁教育创造条件。

  党内激励

  关怀

  帮扶制度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始终尊重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2、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切实解决党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党员权益,帮助党员解决困难,调动党员积极性。

  3、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困难群众有机统一。始终把帮助生活困难群众放在第一位,通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4、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注意研究新情况,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使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广大党员的新期待。

  二、基本途径和方法

  1.建立健全党内帮扶制度。广泛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需要帮扶的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年轻党员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对其思想状况、党性修养进行了解和掌握,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152.建立健全党内“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要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每逢党员生日,与工会等群团组织为党员献上鲜花、蛋糕和贺卡,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

  3.建立健全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在每年“七一”之际,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谈心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基层,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半年至少1次与党员开展谈心活动。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有关问题。

  2.加强督促检查。要切实加强对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和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3.加强宣传教育。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党内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积极营造全党共同关心、参与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氛围。努力形成党内团结和谐,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服务全体师生的生动局面。

  16

篇三: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的对象

  

  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组织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促进XX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法》《党章》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大会负责,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XXXX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心任务,为我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章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

  第五条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生德育工作。

  (一)建立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处(室)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职工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三)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学校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开展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活动,创建和谐校园和温馨教室,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

  (四)定期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及时向校长办公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思路和意见。

  第六条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兴校强校。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2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做好关心服务工作,大力营造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第八条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员工的团结,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第九条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其根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条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学校党组织委员会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批准设立,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组织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改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纠正不正之风。

  (三)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通过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党员服务、为职工群众服2务、为中小学生服务,把党建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来。

  (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定期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落实党员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完善学习检查和考评机制,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确保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

  (五)创建创新型党组织。创新党建工作的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打造开放互动的党组织活动平台。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和新媒体技术开展相关工作,全面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凝聚各种党建资源,增强党组织、党员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监督党员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对学生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对高中生加强入党启蒙教育。

  (八)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学校重大决策要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2先行动,落实党组织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党员评议,严谨科学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九)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按照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责任意识强、作风过得硬等原则,配强党务工作者。学校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可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和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着力选拔有潜质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进行重点培养,积极储备优质人才资源。注重加强党务工作者实践锻炼,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整合,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十)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完善书记带头抓党建、委员分工抓党建、全体党员共同促党建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

  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

  第十一条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党组织书记协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由学校党组织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研究党的路线、政策及中央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意见;组织实施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议。

  (二)研究拟定学校党组织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三)研究决定召开学校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四)审定以学校党组织名义上报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审定学校党组织的重要文件。

  (五)根据多数党员(所辖党组织)的意见酝酿提出学校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六)讨论学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提请议定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或提出指导意见。

  (七)对重要管理岗位和不适合担任教师的人员提出使用建议。

  (八)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对策,向校长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九)其他需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研究干部工作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党组织书记可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党组织会议议题由党组织成员提出、书记确定,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后召开会议。党组织成员在会议上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方可形成决议。

  第十五条学校党组织成员按照《XX区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四章

  待遇、考核和奖惩

  第十六条学校党组织书记享受校长职级薪酬待遇,副书记享受副校长职级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应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学校重大事项出现决策失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党组织书记或校长的责任。校长必须认真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若校长决策有明显失误、可能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应及时建议暂缓或终止执行;校长不予采纳的,党组织有权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或区社发局;党组织不及时上报的,视造成损失的情况,追究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

篇四: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的对象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

  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确定和条件

  第一条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学院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力量。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每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担任或拒不履行职责。

  第二条

  入党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阶段由所在党支部在正式党员中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一般为固定的1-2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为固定的两名正式党员。入党申请人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脱离申请入党行列后,培养教育关系自动解除。

  第三条

  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程序为: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其入党培养联系人,并备案;在支委会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后一周内,党支部书记与入党培养联系人进行谈话,介绍入

  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布置培养联系任务;在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后一周内,培养联系人要与入党申请人见面,确立培养教育关系,了解其入党动机,提出努力方向。党组织拟吸收入党申请人入党时由入党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在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出现空缺时,党支部要及时补充。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

  第四条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成熟,政治和理想信念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原则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掌握一定党的历史知识,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下列人员不准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没有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没有查清的党员。

  下列人员不宜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与入党申请人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党员;工作和生活不稳定的流动党员;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精力不足的党员。

  第二章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职责

  第五条

  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负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

  1.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申请

  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制定培养教育计划。

  2.充分利用与入党申请人共同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重点对其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3.对入党申请人进行为期1个月以上的培养后,根据其成熟情况,可向党支部提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建议,并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对尚不成熟的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1.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有计划地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2.经党组织同意,有选择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并给予指导。

  3.积极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4.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思想汇报,进行思想交流。

  5.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写好自传。

  6.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评,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对比较成熟的,可向党组织提出将该积极分子列为拟发展对象的书面建议,并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对尚不成熟的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三)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

  1.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党支部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后,制定培养教育计划。

  2.协助党支部做好对拟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3.监督指导拟发展对象认真参加集中培训,并辅导其进行自学。

  4.配合党支部做好对拟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工作。

  第六条

  入党介绍人负有介绍拟发展对象入党和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考察的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介绍发展对象入党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3.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二)跟踪培养考察预备党员

  1.发展对象被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制定书面跟踪培养考察计划。

  2.每季度与预备党员作一次谈话;就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向群众征求一次意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预备党员的成长情况和工作表现。

  3.每季度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

  4.与预备党员结成传帮带对子,言传身教,带领其积极参加党员各项活动。

  5.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指导其撰写《转正申请书》,并向党组织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书面建议。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对不能按期转正的,认真填写延期转

  正决议。

  第七条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具体承担着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任务,除做好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工作外,还要注意发现教师、学生队伍中未向党组织靠拢的非党优秀分子,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第三章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

  第八条

  基层党支部要把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履行培养联系职责情况纳入到党员民主评议的范围内。

  第九条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委员的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办法,切实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每年抽查不少于两次。

  第十条

  基层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交叉与入党申请人和预备党员谈话,互相查找不足、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第十一条

  实行培养教育定期汇报制度,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要定期在党支部学习会上向组织汇报履行职责情况。

  第十二条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对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对未能认真履行培养教育职责,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记录,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培养联系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要追究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责任,取消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

  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三条

  对工作突出的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应给予适当的党内表彰奖励。

篇五: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印发的对象

  

  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校园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日常工作及管理制度

  (一)定期开展党支部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应全面梳理上一个阶段工作和下一个阶段工作计划,同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安排。

  (二)定期组织党支部全体成员学习相关政治理论知识,提高党员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建立党员发展工作机制,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加入党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活动。

  (四)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系统,对党员实行定期考核和督促,确保党员的进步性和纯洁性。

  (五)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公益活动,为校园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生活及制度

  (一)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应坚持学习、民主、团结、奋进的原则进行组织生活,每个党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活动,如无法出席,需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并请假。

  (二)建立党员请销假制度,党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党支部汇报,销假需在请假后第一时间向党支部汇报,如无法按时销假需及时向党支部说明原因,并说明何时销假。

  (三)建立党员纪律制度,对政治信仰、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等方面与党员相关的问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的规定处理。

  (四)建立党费管理制度,全体党员应按规定缴纳党费并及时汇报,党费应用于党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三、组织结构及职责制度

  (一)设立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管理人员,负责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组织生活活动,确保党支部正常运转。

  (二)设立党建工作专干,负责校内党建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对学校党建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定期向学校领导作汇报。

  (三)设立组织部,负责开展党员发展、党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在不断拓展党员队伍的同时,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设立宣传部,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如组织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传递相关政策等工作。

  本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增强党员的纪律性和进步性,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相信,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党建工作必将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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