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变工作的指导意见》、《XX区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变工

  作的指导意见》、《XX区关于印发全面推进XX城镇老旧小区改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利用XX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政策,提高我县老旧小区改变的科学化、制度化和可持续化水平,大力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变工作,提升城市建设品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致力打造“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老旧小区改变局面,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居住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整治服务机制不健全等民生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领,统筹规划。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大实施力度,统筹做好我县老旧小区改变总体规划,宏观把握老旧小区改变方向,逐步落实规划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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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建引领,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老旧小区改变工作。

  (三)探索摸排,逐步铺开。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要求,精心选择改变小区,探索总结老旧小区改变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在全县逐步铺开老旧小区改变工作。

  (四)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城市规划、小区现状、群众所需、长效管理的需要,科学合理制定改变内容,合理规划小区经营性用房、用地,着重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力推进小区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五)建管并重,多方参与。重视硬件改变,严格执行改变标准,统筹兼顾后续管理,充分激发街道社区、物业协会、各行各业的引导和支持,建立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XX县老旧小区改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老旧小区改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副组长: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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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

  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老旧小区改变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XX副主任:XX成

  员:XX(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简化工作流程,制定老旧小区改变相关政策、标准或指导意见,责任分工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老旧小区改变工作。

  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老旧小区改变重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导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发改局:负责配合下达老旧小区改变年度计划,组织申请老旧小区改变项目中央预算内配套资金。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规划老旧小区新增教育设施。

  县工信局:负责配合老旧小区通信(不含广电)网络的改变和维护工作。

  县公安: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变工作,对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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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室内装修活动、居民生活所产生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进行整治。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状况。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组织即“居民议事会”建立及能力建设。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基层司法人员参与并配合老旧小区成立“居民议事会”。

  县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改变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为老旧小区改变提供投融资支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变项目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等业务。负责指导开展老旧小区违章搭建拆除整治综合执法工作。

  XX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开展老旧小区改变环境污染问题整治。

  县商务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变商业网点规划设置。

  县文旅局:负责配合老旧小区广电网络的改变和维护工作。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增配体育设施。

  县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变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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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变设备质量监管工作。

  县市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变环境卫生绿化整治及树木砍伐移植工作。

  相关国有企业:负责开展老旧小区改变项目建设,融资解决老旧小区改变资金,并落实跟踪项目审计工作。

  供电、供水、燃气、弱电等企业:负责老旧小区供电、供水、燃气、弱电改变工作。

  四、实施总体安排

  分成三个阶段:

  (一)探索实施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制定XX县老旧小区改变工作方案,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启动老旧小区的全面摸排,建立改变的项目库,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上报进入国家改变计划,申请资金实施老旧小区改变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协助开展改变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技术标准及指导意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共商共议,协同推进改变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改变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全面铺开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各成员单位根据探索实施阶段总结的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要求、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根据先易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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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原则,按步骤有计划的在各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全面铺开老旧小区改变工作,力求一次改变到位,有效改善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力争至20XX年底完成我县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全县老旧小区改变工作经验、工作成果,汇总至老旧小区改变工作小组办公室,由老旧小区改变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相关工作经验,形成“老旧小区改变XX模式”,确立改变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五、改变工作内容

  (一)改变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20XX年底以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变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20XX年以后、20XX年底之前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市政设施功能明显不足、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变意愿强烈、基层党建和居民自治组织基本完善的住宅小区,可按小区个数不得超过年度改变任务规模的5%、所涵盖的套数不得超过年度改变任务规模的10%的比例纳入改变范围。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立项后五年内拟通过拆除新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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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扩建、翻建)实施改变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范畴。

  (二)改变内容

  老旧小区改变主要通过翻修、维修、更新等多种方式加强小区房屋维修改变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房屋配套设施和提升房屋使用功能,着重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小区环境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改变内容包含楼栋设施、建筑修缮、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市政设施、公共环境、房屋建筑提升、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等9个类别。同时,加大资源整合,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可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具体分为三大类:

  1.基础类改变内容。应为满足居民公共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主要是对小区红线内和小区红线外有直接联系的水、电、气、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公共区域的修缮改变,包括拆除违法建筑物和对水电气管线、道路围墙、环卫设施、绿化、消防、照明、光纤、安防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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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进行更新改变,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对基础类改变内容,坚持应改尽改,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2.完善类改变内容。应为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变提升、小区内建筑节能改变、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对完善类改变内容坚持尊重群众意愿、能改则改,财政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支持。

  3.提升类改变内容。应为丰富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变内容,主要是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对提升类改变内容,坚持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改变及后期运营。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在明确小区改变方案的同时,根据小区业主意愿确定采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或业主自我管理的后续管理模式,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后续管理方式:县政府组织业主根据小区实际和业主意愿选择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或业主自我管理等三种后续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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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明确后续管理标准: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的后续管理标准,由小区业主选择参照XX县物业行业服务管理标准,自主选择物业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标准以《协议》约定为准。业主自我管理的后续管理标准,由小区业主共同商议后自行约定,可通过“小区管理公约”“自治管理章程”等形式规定后续管理的具体内容。

  3.明确后续管理收费标准: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的收费标准,经充分考虑小区业主的消费能力,可参照XX县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执行。业主自我管理的收费标准,由小区业主共同商议后自行约定。鼓励采用三位一体的改变方式,把改变、管理、运营打包整合。

  4.明确改变时间节点。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变项目应当于当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变内容要力争于当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工。

  六、政策支持

  (一)规划政策

  在坚持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小区,适当放宽规划条件。对于相邻小区,在各小区业主均有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合并改变,改善小区居住条件。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增加物业管理用房、业主活动用房、党员活动室、停车位、-9-

  宣传栏等共用配套设施。

  (二)报建政策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改变进度。要大力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根据改变内容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建设工程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清单。对老旧小区改变报建项目,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财政、消防、审批等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报建费用减免按国家政策执行。

  (三)资金政策

  老旧小区改变资金由财政奖励、居民出资及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居民出资部门按产权面积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及操作细则另行制定),来源可包括居民自筹、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等,鼓励和引导原产权单位、社会资金出资共同参与改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老旧小区改变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单位要按本方案工作职责分工制定老旧小区改变相关配套政策;在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各单位要力求按程序、按进度、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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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各项工作;项目代建单位要委托第三方对改变项目全程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相关工作细则和导则,抓好各项改变内容协调调度,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好工程招标、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关。

  (二)联动协调,积极沟通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老旧小区改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改变工作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改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工作思路统一、信息传递流畅、问题及时解决,推动老旧小区改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鼓励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在工作中应结合实际,通过编印宣传手册,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和采取致群众一封信、召开居民议事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变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做到宣传到户、解释到位。充分发挥平面媒体和网络平台作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专栏、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报道,为推进老旧小区改变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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