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市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市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先进典型的宣传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引导社会舆论的有效手段,也是宣传思想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有所作为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市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供大家参考。

武汉市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市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先进典型的宣传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引导社会舆论的有效手段,也是宣传思想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有所作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先进典型具有无可替代的示范性。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加强对先进典型宣传的管理,增强先进典型宣传的科学性,提高先进典型宣传的效果,更好地用先进典型激励全市人民的建设热情,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先进典型的选择与分级

  第一条

  先进典型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脊梁、群众的楷模。选准先进典型是典型宣传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先进典型的选择中要坚持多样性、层次性和时代性。既要选择在全国、全省、全市具有集中宣传意义的重大典型,也要选择地方、行业和基层的一般典型;既要选择震撼力强的杰出人物,也要选择群众身边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凡人善举;既要选择物质文明建设方面的典型,也要选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典型;既要选择模范恪守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典型,也要选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和时代感强的典型;既要选择典型个人和典型集体,也要选择典型经验。

  第二条

  要着重选择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着重选择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廉洁,致富百姓,情系人民群众的典型;着重选择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

  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着重选择扶贫济困、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具有高尚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的典型;着重选择党和政府满意、人民群众充分肯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对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

  第三条

  市级先进典型分为重大典型、重要典型和一般典型3个等级。(1)重大典型:事迹非常突出,社会影响巨大,教育意义深远,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可,并由市委下发学习决定。(2)重要典型: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得到干部群众认可,并由市委宣传部或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学习决定。(3)一般典型:某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教育意义,由市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媒体在全市组织宣传。

  第四条

  各等级先进典型的宣传规格为:(1)重大典型的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首轮大篇幅集中报道3次以上,同时配发评论员文章,并适时进行追踪报道。同时举行先进事迹座谈会和报告会。积极协调中央、省直新闻媒体进行聚焦报道。(2)重要典型的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首轮大篇幅集中报道2次以上,并及时报道有关动态。同时举行先进事迹座谈会。(3)一般典型的宣传由市委宣传部提出指导意见,市属各新闻媒体分别进行报道,通常以较大篇幅报道1次。

  第二章

  先进典型的申报与宣传

  第五条

  市级重大典型和重要典型的申报及宣传程序为:(1)各区、各单位、市直各部门对重大典型或重要典型认真调查,形成事迹材料,在本区、本单位或本部门先期宣传的基础上作出学习安排,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各区委宣传部、各单位宣传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视情征得同级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

  同意后,向市委宣传部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事迹材料,申报作为市级重大典型或重要典型;(3)市委宣传部对事迹材料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报经市委有关领导同意,确定为市级重大典型或重要典型;(4)市委宣传部制定宣传方案,市属各新闻媒体按相应规格开展各具特色的集中宣传报道;(5)市委或市委宣传部会同各有关部门作出学习安排;(6)市委宣传部会同各区各单位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7)市委宣传部视情况报请省委宣传部作为全省重大典型、重要典型或一般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第六条

  市级一般典型的申报及宣传程序为:各区各单位对先进典型认真调查,形成事迹材料报市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属各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章

  先进典型宣传的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宣传工作,不同风格、不同受众定位、不同覆盖面的媒体,要相互配合,各展所长,合力聚集,形成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按照市委宣传部制定的宣传方案和报道口径,统一、有效地开展新闻报道。各区各单位要十分注意从新闻报道的线索中发现先进典型。各新闻单位在新闻报道中要注意挖掘、推介先进典型。

  第八条

  各级党委宣传部作为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担负起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责,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申报、宣传等工作环节。要建立工作制度,制定规划,明确任务,抓好落实。要协同各方力量,努力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九条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宣传,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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