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校园收费自查报告4篇(全文完整)

校园收费自查报告根据物价局的要求,我们幼儿园对我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汇总整理,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我们按文件要求收费范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收费自查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校园收费自查报告4篇

校园收费自查报告篇1

  根据物价局的要求,我们幼儿园对我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汇总整理,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们按文件要求收费范围,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和分解收费项目,无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现象。

  二、收费许可证20xx年有效,20xx年无变更或注销事项。

  三、我们已经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四、我们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时限和收费频次等实施收费。

  五、我园20xx年度收入合计8.55万元,其中收取管理费合计5.73万元,保杂费合计2.3万元,取暖费合计2400元,20xx年支出合计8.5万元。

  六、我园收费性质为公民个人办园,没有发生变化,收费依据没有改变,继续保留原收费项目,维持原收费标准。

  七、上一年度年审时的问题,我们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

  八、我园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了“票款分离”,落实了“收支两条线”,收费资金的支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九、我们对所有规定审验的内容进行了自查。

  今后,我们会严格按物价局要求,落实各项收费政策,不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为“调结构,稳物价、惠民生、促改革”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校园收费自查报告篇2

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根据局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收费情况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1、严格依据《收费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收费,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2、不搞各种摊派,集资或“搭车”收费。

3、不强行推销、学生保险,不统一着装。

4、严格按省定用书目录,并统一由新华书店采购。

5、学校未招收“择校生”,不受取“借读费”。

6、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

7、认真管理费,每学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校园收费自查报告篇3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精神,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县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为更好落实上级教育部门通知精神,开展好本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我校特成立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由校长带领学习关于治理乱收费自查工作文件精神,再由各教师对照文件精神开展认真的自查,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复查。

三、自查情况。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

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我校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3、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1)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

(2)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办各种补习班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没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费等情况发生。

(4)学校对代收费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四、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校认真开展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结论是:我校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无任何乱收费行为。

校园收费自查报告篇4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光字[20xx]94号)的精神,我校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综合分析,积极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一直以来依法办学,从严执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收费,规范办学。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严格核算教育成本费用,按规定上报物价局核实审批,并向外界进行公示,至今无投诉情况。

  1、我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审批的教育成本进行收费,办理了收费公示审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我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到人。

  3、我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学位费、新生入学报名费、学籍管理费、双语教学费等行为。

  4、我校教师没有违反规定,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课的行为。

  5 、没有违反规定向中小学生收取各种培训费、补课费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特长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6、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其他代收费,变相多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7、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行为。

  8、我校没有违反规定,进行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我校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如今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每学期开学时,财务要预留经费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学校资金。学校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投入,教育成本费只用于学生书本、教师工资,不作其他用途。

  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依法办学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教育再作贡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请上级相关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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